国家电网对高压固定无功补偿装置的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2024-12-24 19:52:42
来源:中能苏创(浙江)自动化有限公司-次
国家电网对高压固定无功补偿装置的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规定:
1. 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原则:
- 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2. 避免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 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特别是500(330)kV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3. 无功备用容量:
- 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考虑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4. 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配置:
- 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且不应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
-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5. 用户侧的无功补偿:
- 电力用户应根据其负荷性质采用适当的无功补偿方式和容量,不应向电网反送无功电力,并保证在电网负荷高峰时不从电网吸收无功电力。
二、实施细则:
1. 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 容性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应按照主变压器容量的10%~20%配置,或经过计算后确定。
- 感性无功补偿装置主要用于限制工频过电压等,其容量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需要确定。
2. 22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 容性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按照主变压器容量的10%~25%配置,以满足主变压器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 对进、出线以电缆为主的220kV变电站,可根据电缆长度配置相应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宜大于主变压器容量的20%。
3. 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与操作:
- 无功补偿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检查,并在运行工作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 正常运行时,应定期对运行中的无功补偿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包括外观、温度、连接部位等。
- 在投切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电容器组的断开后应经充分放电后再合闸,以及避免连续进行合闸操作等。
总的来说,国家电网对高压固定无功补偿装置的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旨在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通过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优化电网的无功平衡,提高电网的功率因数,减少线路损耗和电压波动,从而提升电网的整体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