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高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技术标准的政策规定》
一、总则
1. 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电能质量,降低线路损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特制定本技术标准的政策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高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各个环节。
3. 高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应遵循的技术标准,性能稳定、安全可靠、节能环保。
二、技术要求
1. 高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如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T5582《高电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等。
2. 装置应能够实现自动跟踪、实时监测和动态补偿电网中的无功功率,电网功率因数达到规定要求。
3. 装置应具备完善的保护功能,包括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等,以设备和电网的安全运行。
4. 装置应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够在不同气候条件下正常运行,且满足相应的温升、耐受短路电流等性能要求。
三、设计与选型
1. 设计单位应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和无功补偿需求,合理选择高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的型号和容量。
2. 装置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其安装环境和使用条件,结构的合理性、紧凑性和易用性。
3. 选型时应优先考虑具有成熟技术、稳定运行经验和良好售后服务的产品。
四、安装与调试
1. 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按照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进行安装施工。
2. 调试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装置各项功能正常、性能稳定。
3. 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和设备安全。
五、运行与维护
1. 运行单位应建立健全高压无功自动补偿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其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 定期对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 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延长装置的使用寿命。
4. 对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分析原因,为后续的设备选型和改进提供依据。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电力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或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相抵触的条款,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